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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案】台電公司『需量競價措施』讓您節省基本電費,減輕流動電費。歡迎多加利用!

發佈日期:2016.04.13

 

為強化用電需求面管理,台電公司自104年5月實施「需量競價措施」(以下簡稱本措施)。本措施係在用電尖峰時段,開放用戶把減省下來的電回賣給本公司,並由用戶出價競標,若用戶得標且於抑低用電期間確實減少用電,則可獲得電費扣減。本措施類型分為「經濟型」與「可靠型」,由於經濟型無罰則,因此建議可先選用「經濟型」,藉由抑低用電之執行瞭解自身的用電特性及抑低用電能力後,再予考量選用「可靠型」。本措施除提供用戶電費扣減外,最重要的目的係在供電吃緊時避免停限電之發生。另為利用戶參與選用,本公司刻正建置需量競價用戶平台,該平台將公開揭露競價相關訊息與提供用戶線上報價管道,預計於今(105)年 5月建置完成。敬請貴府轉知所轄單位參與選用本措施,以降低停限電發生之機率,共同度過未來可能面臨之供電緊澀困境。

台電公司『需量競價措施』係指系統高載時期,開放用戶把節省下來的電回賣給台電,並由用戶出價競標,台電則採愈低報價者先得標方式決定得標者,若得標者於抑低用電期間確實減少用電,則可獲得電費扣減。本措施藉由用戶自報回饋價格方式,賦與用戶更多自主權,激發抑低用電潛能,以改善系統負載型態,進而延緩對新設電源之開發或降低可能面臨之限電風險。用戶可衡量本身之負載特性,確認可緊急配合降載,與台電公司簽訂「需量競價措施」契約,以達到減少電費支出的目的。

對用戶而言,選用本措施的好處有二:

(一)節省基本電費:用戶申請「可靠型」方案,若每次執行之實際抑低容量均等於或超出約定之抑低契約容量,則依申請之抑低契約容量,可獲得每瓩每月最多72元之基本電費扣減。

(二)減輕流動電費:流動電費扣減為按次計費,用戶當次執行之「實際抑低容量」等於或超出「最低抑低契約容量」時,依實際抑低容量、執行抑低時數、報價可獲得不同電費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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