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最新訊息】教育部通函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生(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案(如附件),請加強宣導,督責勞雇雙方遵循辦理。

發佈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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