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最新訊息】南投縣政府環境綠美化無償配撥苗木申請作業開始了,請把握機會儘速提出需求!

發佈日期:2018.02.08

南投縣政府環境綠美化無償配撥苗木申請標準作業流程

 

  • 目  的:環境綠美化工作為南投縣(以下簡稱本縣)重點工作之一,森林資源不僅可涵養水源,環境綠美化更可改善本縣市容及鄉村風貌景觀,為滿足縣內各學校和機關團體環境綠美化之需,以達成本縣優質生活品質之目標,訂定本作業流程以茲作為苗木無償配撥之依循。
  • 摘  要:制定本縣內各單位團體苗木申請之條件。
  • 受理機關:各公所或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 名詞解釋:本流程所稱之「苗木」為本府之綠美化及獎勵造林之樹苗。
  • 相關法令及規定:依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八條第四項規定:「植樹綠化之軍事用地、工業區、社區、礦區、道路、公園綠地、觀光遊憩地區、學校、運動場所等非林業用地,免費供應苗木。」
  • 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 本府環境綠美化無償配發苗木申請書。(表1)
  • 欲綠美化地之目前情形相片。(表2)
  • 苗木植栽平面配置圖。(表3)
  • 綠美化完成後申請單位提送種植成果相片。(表4)
  • 其他:
  • 綠美化完成後申請單位提送種植成果相片(包括種植前中後至少2張)
  • 申請無償配撥之苗木,依本府或公所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撤銷原配撥核定處分並依本府核定價格向申請人請求價金,如不返還即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並作為爾後核撥之參據:
    1. 種植綠美化地點曾接受政府機關補助種植苗木而工程未結案,無充分理由再接受配撥。
    2. 將接受配撥之苗木轉售圖利,或將苗木應用於商業廣告贈送。
    3. 將接受配撥之苗木應用於已發包工程種植使用,或閒置、棄置不予種植。
[ 下載檔案 ]   

友善連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