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轉經濟部111年12月7日發布修正,第22條『汽車共生系統實施辦法』法規條文,請多加參閱。
發佈日期:2022.12.16
汽車共生系統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條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並施行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前項期間屆滿一年前,中央主管機關於電業法未完成修正施行電業自由化時,應修正本辦法延長之;每次延長,以一年為限。
汽車共生系統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條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並施行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前項期間屆滿一年前,中央主管機關於電業法未完成修正施行電業自由化時,應修正本辦法延長之;每次延長,以一年為限。